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建筑工程核算是一个相对复杂但有序的过程,它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会计科目。以下是对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建筑工程核算的详细解析:
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建筑企业通常不设置“工程结算”科目,与建造合同有关的科目主要设置为“工程施工”科目。该科目下会进一步细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分包支出”等六个明细科目,用于归集项目成本。
购买材料:
当企业购买建筑材料时,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领用材料:
材料被领用至工程项目时,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贷“原材料”。
人工成本:
计提施工人员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发放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机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
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费/其他直接费)”,贷相关科目。
间接费用:
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间接费用,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贷相关科目。期末时,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会计分录为: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贷“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工程结算与收入确认:
工程结算时,若收到款项,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收入确认方面,小企业会计准则允许按照当月验工计价的结算单或预结算单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月度或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需要报送财务报表时,可以采用“表结法”填报利润表,即根据当期的“工程施工”的借方发生额直接填入利润表的“营业成本”栏目,而无需编制主营业务成本结转分录。年度终了时,需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进行调整,确保账表一致。
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通常通过以下方法确定:
投入衡量法: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产出衡量法: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实地测量法:根据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确定。
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确保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准确归集到具体的工程项目中。
税法规定的协调:关注税法规定对会计处理的影响,确保财务报表的合规性。
材料管理:建立健全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和领用制度,做好材料的库存管理。
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建筑工程核算需要严格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确保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提高核算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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